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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患了生殖器疱疹,胎儿到底该不该留

更新时间:2012-10-10 16:07:35 阅读0

  孕妇患了生殖器疱疹,该不该终止妊娠,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。主要是看孕期和发病类型,也就是说是原发型还是复发型。据研究资料表明,孕妇怀孕28周内,疱疹病毒对胎儿的影响最大,28周内初次被感染的孕妇终止妊娠比较安全。之所以有医生说小王妻子问题不大,胎儿可以留,可能是考虑到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是人类极常见的病毒感染疾病,多数孕妇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上可能发生过隐性感染,并已获得保护性的生殖器疱疹免疫球蛋白抗体,所以,尽管发生生殖器疱疹宫内感染,胎儿出现先天异常的情况也很少,胎儿可以保留。有医生认为即使孕妇在妊娠早期发生生殖器疱疹,也并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。对这些观点,医学界存在争议。

  笔者认为若是原发型,孕妇由于免疫力低下,患生殖器疱疹的病程往往比一般人长,在原发型症状高峰期机体抗体还未产生,直至恢复期才产生抗体,抗体并不能马上通过胎盘保护胎儿,在这一段“真空期”内病毒可能对胎儿已造成危害。故发现病情后终止妊娠比较好。小王的妻子就属这种情况,应终止妊娠。如果是复发型的孕妇患者,情况就要乐观一些,因为当临床上出现症状和体征时,孕妇血清中已存在有抗体,可以通过胎盘移行到胎儿体内,起保护作用,故可以留住胎儿,除非合并有极严重的感染,如疱疹、病毒性脑炎等。除此之外,一般应在妊娠末期进行疱疹病毒培养,阳性者做剖宫产以避免病毒产道感染。